来到加利福尼亚,临近好莱坞,哪能不去看一部灯塔大片。刚好,九月末才上了一部极有口碑的电影,《七宗罪》,木兰等人寻了个周末就去了。

    从电影院回来,瑞雯和琴饶有兴致地讨论着刚刚的电影情节,木兰则一路低头思考着什么。

    瑞雯和琴突然拉住木兰:“木兰,你说说你同意谁的看法。”“对啊,是我说得对还是琴说得对?”

    木兰:“啊。什么?”

    丽美:“欧尼酱这反应,刚才压根就没在听。”

    瑞雯:“那好,我刚好可以归纳下个人的观点。总的来说我认为,七宗罪作为人的七种原罪,仅仅靠法律去束缚是远远不够的,如果现实中存在约翰·杜那样的人,世人在接受到真实案件的教育后,必然会更深刻地反思自己的行为,而不是因为这约翰·杜只是个虚构的人物,看完电影后,闲聊一阵就会忘却。”

    琴:“我的观点刚好相反。傲慢、嫉妒、暴怒、懒惰、贪婪、暴食、和色欲虽然是人的七大原罪,可约翰·杜也只是凡人一个,他没有权利越过法律,越过上帝对其他的人执行惩戒。如果他的行为必定违逆法律,违逆上帝,并注定下地狱。那么他所谓给世人的教育,又怎么会留下正面的影响呢?”

    瑞雯:“怎么会没有正面的影响?约翰·杜的行为完全可以解释成:为了向世人证明天堂的存在,我愿意坠入地狱。东方那句话怎么说来着: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。约翰·杜恰是怀抱着如此伟大的情怀,在执行一次崇高的自我牺牲。”

    琴:“以宗教为名执行死刑的偏执者,沦为恶魔的变态杀手,不过是在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罢了,怎么能称得上是崇高的牺牲呢?况且,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意思,是我愿在地狱中拯救那些沉沦的灵魂,并非是指用自我的堕落来警醒世人。”

    ······巴拉巴拉,俩人一路争论到家,虽然言辞犀利,却基本是就事论事,没有恶化到人身攻击的地步。

    或许是争累了,或许是口渴了,两人各自给对方倒了杯饮料,看向木兰几乎异口同声地问:“所以,木兰你怎么看?”

    木兰躺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,樱桃二妖左拥右抱,看着天花板,语气要死不活:“我?我连七宗罪本身的定义都认为是错的。人哪来七种原罪?不过是某些宗教用来忽悠愚民,生拼硬凑的七个普通单词罢了。”

    丽美也躺倒沙发里,头枕着木兰的大腿,感叹道:“又来了。”

    瑞雯和琴凑过来,神色略对审视地看着木兰,语气中带着质疑:“仔细说来听听。”

    木兰则声音空洞,好像毫无情绪与激情才复述怎么什么无聊的东西:“所谓的七宗罪,不过是凡人生而会有的七种情绪与欲望。无论是任何一种情绪与欲望,都是人用于调节自身的工具,是人用于挣扎求生的工具,是人赖以适应环境的工具。既然是工具,那么情绪与欲望本身就不存在善恶之分,善恶对错只是使用工具的方式方法与时间背景。”

    琴眯着眼睛,语气更加质疑:“人能靠傲慢、嫉妒、暴怒、懒惰、贪婪、暴食、和色欲这些情绪欲望,调节自身?挣扎求生?适应环境?”